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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2日 星期一

節能減碳年 政府背道而馳


哥本哈根協定無法定效力
去年底超過百位領袖一同出席了哥本哈根氣候峰會,並親自參與實質協商,是前所未見的狀況,但最後會議的具體產出,並非是百位領袖的集體共識,而是由美國總統歐巴馬主導研擬的《哥本哈根協定》(Copenhagen Accord)。

此協定中指出將以控制增溫不超過攝氏兩度為目標,並要求附件一國家,均須於今年1月31日之前,提出其減量目標,而非附件一國家亦須在該期限前,提出其國內所規劃採行的減緩行動。

此外,已開發國家承諾將於2010年至2012年之間,提供300億「新增」以及「額外」的資助。長期承諾,則是如美國所要求,強調基於落實「有意義」以及「透明」的減量行動的前提之下,已開發國家將於2020年時,共同提供每年1,000億的資助。

而此協定中強調此資金的運作應為調適與減量並重,但強調對最低度發展國家、小島國家、非洲等,調適應為優先。《哥本哈根協定》

貌似國際氣候變遷協商上的一大進步,但實際上,此協定並非如《京都議定書》般具有正式的法定效力,且缺乏具有約束力的減量目標,無法達到國際公民社會所要求的「公平、積極的、具法律約束性的協議」。拉美國家更指控協定制定程序的不透明,抨擊此類的密室政治,是對聯合國體制的政變。此協定的產出,確為未來的國際談判埋下諸多變數。

持暖化懷疑論
對台灣不利
今年氣候峰會將於墨西哥坎昆市舉辦,然而坎昆上次躍上國際舞台,即是因為世貿組織部長級談判在該地破局,而此次氣候變化綱要公約是否會在坎昆崩解?則端賴今年的準備會議中,各國如何修補《哥本哈根協定》遺留的不信任。

截至四月為止,122國簽署《哥本哈根協定》,玻利維亞、委內瑞拉等五個傾左拉美國家明確拒簽。而協定簽署國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約占全球溫室氣體總量的83.79%。

而根據各個國際研究單位分析,目前各個國家提出的減量目標,預估可於2020年,將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控制在480億至550億公噸之間,距離控制增溫不超過兩度的所需量仍有40億公噸的差異(約15個台灣的排放量)。但此排放量,已足以導致2100年時,全球增溫達2.9度至3.9度之間。

意即我們下一代應該看不到珊瑚礁、北極冰融將達80%以上、紐約大淹水、國家之間因水權發生武力衝突次數更將加劇。

更遑論諸多小島國家均將面臨滅國的命運。由此顯見為具有明確減量規範的《哥本哈根協定》,是無法達成2℃的目標。

此外,4月初於德國波恩首次準備會談中,仍可見許多已開發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在減量目標以及《京都議定書》是否存續上的歧見,亦未因此協定有何改善。

雖然國際協商前景悲觀,但若將視角轉移至各國國內政策之中,卻是可以看到些積極作為。諸如美國、日本、韓國預計都將於本年度通過與氣候變遷相關的法規。

而能源進口依賴度也在90%以上的愛爾蘭,亦提出2020年時,再生能源要占電力來源的40%以上的目標,兼顧減碳與能源革命。

而西班牙政府近期提出的2020年能源結構規劃中,削減燃煤火力與核電的總裝置容量,並強調再生能源均要有倍數的成長。因此台灣在研擬政策時,若仍誤判「暖化懷疑論」或是國際失去減碳動力,則將導致環境與經濟的雙重損失。

台灣低碳之路
充滿不利因素
在台灣方面,行政院宣告2010年是台灣節能減碳年,更標榜其提出了國家節能減碳總計畫,將推動「健全法規體制」、「改造低碳能源系統」、「打造低碳社區與社會」、「營造低碳產業結構」、「建構綠色運輸網絡」、「營建綠色新景觀與普及綠建築」、「擴張節能減碳科技能量」、「推動節能減碳公共工程」、「深化節能減碳教育」及「強化節能減碳宣導與溝通」十大標竿方案,以達到2025年時,能源效率提升一倍,溫室氣體排放量削減至2000年的水準,並以成為全球太陽光電板以及LED照明前三大生產地為目標。
然而檢驗「節能減碳年」虛實的方式,並非僅是盯著上述方案的績效指標是否落實,而是檢視是否移除所有將加深台灣經濟體對碳依賴的不當政策。

如從主計處發布的國情統計通報中與電力消費有關的資訊,即可發現台灣目前能源政策的荒謬。

今年1~2月間,台電發購電量比去年同期增13.2%,家戶用電仍然持續節約中,較去年同期,節省3.4%。

但是製造業的用電,卻較去年大幅增加24%。而且是在2月份工作天數較去年少的狀況下,耗電量卻如此大增。

而在電價方面,家戶用電的節約,在台電當前推出的獎勵機制下,使平均電價下降1.4%,達到每度2.4元。但工業電價,卻在用電攀升的狀況下平均下降4.4%,顯見目前仍然是以「量販式」的概念,處理珍貴電力的資源。

且再生能源條例在去年已經通過,但是當前台電提供的統計資訊中,卻未能定期跟大眾說明再生能源逐月的發電成效。綜合以上趨勢,光是今年的前兩個月份,電力部門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已經相較去年同期增加220萬噸左右。

若持續此趨勢,今年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預期將較去年大增,回升到2006與2007年排放高峰期的水準。

因此,雖然日前環保署署長一再對外表示是因為新政府執政非常重視節能減碳政策的推動與落實,所以能使過去兩年的溫室氣體持續下降。

但光從今年目前顯示的趨勢,過往兩年的排放量下降,實則主因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而非政策上針對能源密集工業的措施有何實際成效。

相較於仍在規劃推動中的各項節能減碳計畫,台灣在低碳道路卻是大敵當前。根據統計,已經經由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通過,將在未來五年內開始營運的開發案總計溫室氣體排放量已達近3600萬公噸。

而目前於審議中的國光石化廠、台塑六輕五期及彰化火力發電廠,三者的溫室氣體總排放量亦已達3,134萬公噸。雖然開發案一旦通過,即使全台灣民眾都不用電、不開車也無法抵銷這些開發案的增量。

更有甚者,這些開發案不僅不利於台灣迎向低碳社會,導致我們友邦吐瓦魯以及索羅門群島的滅絕,其更將排放出許多有害污染物及廢棄物,危害民眾健康,更占用生態敏感棲地,嚴重威脅白海豚、大杓鷸等物種的生存。

以國光石化廠為例,雖然此開發案在GDP可貢獻1,891億元,但是其所產生的環境外部成本亦高達1,346億元。意即當石化業者每賺進一塊錢的時候,全民要付出的代價也高達到0.7元。

減量兩手策略 台灣徒留笑柄
根據以上情形,當行政院表示要將台灣在節能減碳上的目標以及相關行動,擬成「支持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哥本哈根協議之函文」,向國際社會宣告台灣是亟欲肩負其地球公民的責任。

然而對比前述實際開發案的推動,則可知這個函文的擬定,僅是個漂綠(Greenwashing)的伎倆。而更讓人憂心的,因著對氣候變遷談判內容的誤解,台灣提出的函文內容,將導致國際笑話。

首先,行政院表示其提送的函文中,是以2020年時,相對於依照沒有任何減碳政策的排放成長(Businessas Usual,BAU)減碳的30%為目標。

但是其對內又喊出2020年時,將溫室氣體減少至2005年的排放量,因此若換成以BAU為基準時,減量幅度為45%。

環顧世界各國,絕無在向國際提一個目標,然後國內又採用另一個目標的狀況。更何況,若是國內的政策目標比較積極,那麼更應該把這個目標拿到國際上,顯示台灣節能減碳的決心。

目前作法充滿邏輯矛盾,更凸顯其只是想玩數字遊戲,而非實質政策。此外,非附件一國家,所提送的以BAU為比較基礎的減量目標,照理來說,是不能涵納境外減量的。

但目前政府在設定上述減量目標時,已把境外減量列為減量措施之一,此舉已違背國際作法。

各何況,政府一方面自傲強調其減量目標不遜於韓國(30%),更勝於新加坡(17%),另方面卻移除境外減量的額度,則台灣的減量目標,將從相較於BAU減少30%~45%,縮減至13%左右,完全無法達到去年氣候峰會時對新興工業國家的要求(15%~30%),更遠不及鄰國。

若行政院未意識到上述的實質問題,逕自向聯合國提出此項函文,則將落得國際笑話,無助爭取參與氣候峰會。

綜合以上所言,未來數年內我們在氣候變遷議題上之作為,將決定下一世代的生存條件。

因此,40年後的4月22日,是人類永續發展的見證或是愚蠢年代的寫照,均仰賴我們這一世代是否願意投入於扭轉高碳發展路徑,建構綠色經濟。

本文引用 玉山週報201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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